跟風抹黑英烈,或受法律制裁
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是中華民族的共同記憶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體現。然而,近年來一些人通過網絡等渠道頻頻對英烈進行調侃嘲笑、扭曲抹黑、肆意侮辱等,引發群眾極大憤慨。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對相關案件進行梳理后發現,近5年來侵害英烈名譽權的個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侵害方式從以往的語言、文字形式為主,到目前出現部分博主在視頻中發表侮辱言論或拍攝帶有侮辱英烈的動作,甚至以學術研究之名歪曲丑化英烈形象,違法形態趨于隱蔽,查處難度隨之加大。
據介紹,我國對英雄烈士名譽權的立法保護經歷了從原則到具體的過程。2017年我國民法總則首次在基本法律層面宣示對于英烈人格權益進行保護,民法典同樣延續了對英烈名譽權的保護。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英雄烈士保護法,以專門立法形式對英烈的權益保護作出更為細化的規定。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則明確規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侵害英烈名譽、榮譽的行為將得到民事、行政、刑事全方位制裁,法律規制進一步完善。
在西城法院調研的相關案件中,侵犯英烈名譽權行為的行為主體中,約八成的人員文化程度較低,加之法律意識淡薄,對自身行為的違法性認識不足,易構成侵權或犯罪。同時,西城法院發現,約62.8%的行為主體為社交平臺網民,呈現出年輕化趨勢,多為45歲以下群體,他們因缺乏足夠的辨別能力,進而容易被誤導。
在侵害英烈名譽權的案件中,以營利為目的的案件約占11%,在這些案件中,商家或創作者多是通過“惡搞”英烈,將相關言論印制在產品上銷售,以此博人眼球增加銷售量。純粹以發泄情緒為目的侵害英烈名譽權的案件超八成,在這些案件中,行為主體缺乏自我約束力,容易盲目跟風,構成侵權或犯罪。西城法院還發現,當前網絡上侵害英烈名譽、榮譽的違法形態趨于隱蔽,行為人通過代指名詞、符號等進行影射,損害公眾對于英烈的崇拜之情,對此類違法行為的查處難度隨之增加。
法官表示,英雄烈士是一個時代的精神坐標,是一個國家的寶貴財富,侵害英烈名譽不僅是侵害他人人格權,更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是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公民在發表言論、進行學術研究和文學創作時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行使權利,不得侵害英烈的名譽、榮譽權。同時,在網絡上應提高辨別能力和侵權意識,不盲目跟風轉發、評論有損英烈形象的內容,發現侵害英烈名譽、榮譽的相關行為及時向公安部門舉報,推動在全社會形成崇尚英烈、尊重英烈的良好氛圍。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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